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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表于:2020-06-24 15:14 点击: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06月至8月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3)、萌芽赛道(详见附件4)。“5”5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线双创专题公益辅导、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与新业态高峰论坛、大赛国际展示交流中心经典案例项目展播。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主办,东北财经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等单位参与协办。

各高等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校级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校校赛组织实施和推荐评审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1.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校级初赛由各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2.省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按配额确定各高校参赛名额,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6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622日至8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2.高校初赛(7月)。各高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大赛组委会将统一给各高校分配账号。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要正确研判当地的疫情形势,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校级初赛,尽量减少线下同期活动,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预案。各高校在7月底前完成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

3. 全省决赛(8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省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路演决赛。路演方式将依据疫情形势,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决出金、银、铜奖。

4.全国总决赛(11月上旬)。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组织训练营进行培训,择优选拔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八、评审规则

1.全国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2.省级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我省高校的创新创业实际情况,制定辽宁省大赛评审规则。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等(详见附件)。其中,校赛报名数量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指标。

十、奖励政策

1.各高校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赛,并加大对参赛团队的支持与鼓励力度,对参赛团队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专升本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2.各高校要激励教师积极参加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承担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奖励。

3.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的指导老师和团队项目,按照辽宁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十一、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将大赛作为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五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高校要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3.强化实战训练。各高校要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组织做好学校参赛项目实战训练工作。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项目路演、项目训练营,提升项目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要将大赛的成果、经验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反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以大赛为载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制度创新和实践环节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我省各高校项目报名总数分配给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名额。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级决赛的获奖项目和参加省级优秀项目训练营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十二、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70209754,请每所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东北财经大学  王慧、蔡啸

联系电话:0411-84711127

辽宁省教育厅 工业高等教育处 张越

联系电话: 024-86610566

 附件:

1. 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 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 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职教赛道方案

4. “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萌芽赛道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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